MoneyDJ新聞 2018-06-19 08:35:33 記者 新聞中心 報導
大陸商務部上週六(16日)就反傾銷調查連發三則公告,內容都與美國有關,包括對原產於美國、沙烏地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產品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以及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措施發起期間複審調查。
大陸商務部表示,初步裁定原產於美國、沙烏地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產品存在傾銷,使中國乙醇胺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並決定對原產於美國、沙烏地阿拉伯、馬來西亞和泰國的進口乙醇胺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裁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上述地區乙醇胺產品時,應依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11.7%-97.3%)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除此之外,大陸商務部初步裁定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產品存在傾銷,使中國氫碘酸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進口氫碘酸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根據裁定,自2018年6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美國和日本的氫碘酸產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41.1%-118.8%)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另外,大陸商務部表示,即日起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反傾銷措施發起期間複審調查。本次調查應在2019年6月16日前結束。
大陸商務指出,2014年5月9日,商務部發佈2014年第34號公告,決定對原產於美國和歐盟的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徵收反傾銷稅。2018年5月10日,內蒙古北方重工業集團代表中國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產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請求對該反傾銷措施進行傾銷及傾銷幅度期間複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