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元大證、兆豐證、永豐金證及國泰證獲准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服務
金管會公布證券商申請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服務之審核結果
為因應高資產客群理財服務之需求及推動我國證券商理財產業升級,金管會前於109年9月8日修正發布相關法規,就證券商對可投資資產淨值達新臺幣1億元以上之高資產客戶提供理財服務進行法規鬆綁,經審查109年12月底前已送件申請之6家證券商後,本次計有元大證券、兆豐證券、永豐金證券及國泰證券等4家證券商獲核准辦理本項業務如下表。
證券商 |
申請及核准之業務項目 |
元大證券 |
複委託、財富管理、債券自營 |
兆豐證券 |
複委託、財富管理、債券自營 |
永豐金證券 |
複委託 |
國泰證券 |
複委託 |
金管會透過法規鬆綁,同時導入相關監理措施,就符合一定條件之證券商,擴大其複委託管道、財富管理管道及營業處所自行買賣管道提供高資產客戶適用之金融商品範圍,為確保證券商辦理本項業務穩健發展及證券商之內部控制、行銷控管及公平待客機制完善妥適,申請之證券商除必須符合「財務健全性」及「遵法性」等主要標準外,金管會並在本項業務的執行上建立問責制度,對證券商主要業務負責人進行面談,面談重點包括「企業文化與行為規範」、「業務經營策略與研發能力」、「業務流程與人員管控」、「公平待客」等面向,以進一步瞭解證券商對於辦理本項業務的規劃與願景。
金管會已於面談過程請上開證券商未來辦理高資產客戶理財業務,應持續強化人才培育、商品研發、行銷控管及客戶商品適合度管理等面向,金管會並將持續關注本項業務之發展情形,研議進一步開放更多元金融商品之法規鬆綁與強化風險監理之配套措施,共同提升證券商財富管理產業之競爭力。(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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