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內基金 境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聯邦中國龍基金-NA不配息(台幣)
成立日期2024/09/20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0千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09/30成立時規模8.62億元(台幣)
基金總規模2.02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09/30基金公司聯邦投信
基金類型國內股票開放型中概股型基金經理人吳裕良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台灣 保管銀行台灣新光商業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台灣
基金統編18496290B 配息頻率 
單筆最低申購3,000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5
定時定額最高管理年費(%)1.600
最高手續費(%)2.000最高保管費(%)0.150
買回手續費率 是否為ESGESG說明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基金月報 /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標的(1)中概高科技類股、(2)享有大陸低工資、製造成本的外銷產業中概股、(3)逐鹿中國廣大的內銷市場中概股、(4)已在中國大陸開花結果的中概收成股等作為投資重心。 
銷售機構丹尼爾投顧,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中華商業銀行(97年由香港商香港上海?豐銀行概括承受),元大商業銀行,凱基(原:萬泰)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安泰商業銀行,彰化商業銀行,慶豐商業銀行(99年由元大銀行及遠東銀行概括承受),日盛國際商業銀行(112.4.1併入台北富邦銀行),板信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第一商業銀行,聯邦商業銀行,臺中商業銀行,臺灣土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花旗(臺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陽信商業銀行,高雄銀行,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112.4.9併入富邦證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吳裕良 2024/09/20至  2 0.00 2.80 聯邦中國龍基金-A不配息(台幣)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台幣)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美元)
聯邦低碳目標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美元)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D月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民生基礎建設股票入息基金-ND月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臺灣精選收益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臺灣精選收益多重資產基金-B季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臺灣精選收益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臺灣精選收益多重資產基金-ND季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聯邦中國龍基金-NA不配息(台幣)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