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內基金 境內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 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成立日期2023/06/05興櫃交易代碼
基金規模2.56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1/30成立時規模14.06億元(台幣)
基金總規模5.51億元(台幣) 規模日期:2024/11/30基金公司華南永昌投信
基金類型債券型海外債券投資等級基金經理人蔡東穎 
計價幣別台幣
投資區域全球 保管銀行新光銀行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主要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統編88399742A 配息頻率 
單筆最低申購10,000元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2
定時定額最高管理年費(%)1.500
最高手續費(%)3.000最高保管費(%)0.250
買回手續費率受益人自申購日起持有本基金未滿七個日曆日(含)者,應支付買回價金萬分之一(0.01%)之買回費用。現行非短線交易之買回費用為零。 是否為ESGESG說明
備註上列手續費為公開說明書公告之最高費率。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基金月報 / 簡式公開說明書
投資標的(一)投資於中華民國之有價證券為: 中華民國境內之政府公債、公司債(含無擔保公司債、次順位公司債、交換公司債、附認股權公司債、承銷中之公司債、轉換公司債)、金融債券(含次順位金融債券)、依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公開招募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依不動產證券化條例募集之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經金管會核准於我國境內募集發行之國際金融組織債券、以及債券型(含固定收益型)或貨幣市場型基金受益憑證及追蹤、模擬或複製債券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含ETF(ExchangeTradedFund)、反向型ETF及槓桿型ETF)。 (二)投資於外國之有價證券。 
銷售機構中租投顧,容海國際投顧,鉅亨投顧,聯邦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華泰商業銀行,元大(原: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基富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好好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永豐金(原: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金(原:一銀)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南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短線交易規定

歷任基金經理人
經理人時間期間(月)操作績效(%)台股績效(%)現任基金
蔡東穎 2024/05/22至  7 3.14 8.87 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配息(台幣)(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華南永昌全球投資等級債券基金B配息(美元)(本基金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簡瓊媛 2023/11/21至2024/05/21 6 5.63 23.39 華南永昌鳳翔貨幣市場基金
華南永昌麒麟貨幣市場基金

羅吉舜 2023/10/02至2023/11/20 1 0.56 5.24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NB月配息(台幣)(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NA不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新光全球多重資產基金-NB月配息(美元)(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簡瓊媛 2023/06/05至2023/10/01 4 -0.17 -2.16 華南永昌鳳翔貨幣市場基金
華南永昌麒麟貨幣市場基金

附註:
一、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
三、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四、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五、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六、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七、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