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外基金 境外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法盛盧米斯賽勒斯投資等級債券基金R/DM USD
英文名稱Natixis International Funds (Lux) I - Loomis Sayles Global Credit Fund-R/DM(USD)
境外發行公司(盧森堡)法盛國際基金I 註冊地盧森堡
台灣總代理中國信託投信 計價幣別美元 
成立日期2023/04/28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23/07/20
基金核准生效日2023/07/20 國人投資比重8.77% (2024/6/30)
基金規模130.00 百萬美元(2024/8/31) 投資區域全球 
基金類型全球型基金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2 
投資標的固定收益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最高經理費(%)1.15  經理人David Rolley/Lynda Schweitzer/Scott M. Service 
最高銷售費(%) 單一報價
最高保管費(%)  配息頻率月配
傘型架構 是否為ESG ESG說明
保管機構Brown Brothers Harriman (Luxembourg) S.C.A.
備註經理費採單一行政費率(已含保管費)
淨值日期 淨值 最高淨值(年) 最低淨值(年)
2024/10/02 107.5100 107.94 93.21
報酬率日期本月以來(%)本季以來(%)今年以來(%)
2024/10/021.826.104.62
文件下載 財報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 專屬一般 ) / 基金月報
指標指數Bloomberg Global Aggregate Credit Index
投資策略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全球各地公司所發行較高債信評等之固定收益有價證券。 本基金至少將總資產的三分之二投資於全球各地公司所發行,信用評等達投資等級之債券(包括綠色債券)與其他性質相類之固定收益有價證券。固定收益有價證券之信用評等等級至少需達BBB-(標準普爾信用評等)、 Baa3(穆迪信用評等)、惠譽國際信用評等相當前兩類之信評等級者,或其他雖未經信評,但基金投資經理公司認等級相當者。本基金最多可將總資產之三分之一投資於現金、貨幣市場工具或上揭以外之其他有價證券。本基金不得投資超過20%之總資產於抵押與資產擔保證券。
銷售機構中國信託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附註:
一、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
三、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四、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五、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六、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七、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八、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九、 上列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不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基金資訊僅供既有投資人參考,本基金不接受任何新申購。
十、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