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境外基金 境外基金-基本資料
基金名稱野村基金(愛爾蘭系列)-歐系貨幣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I歐元類股)(本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英文名稱Nomura Funds Ireland plc - European High Yield Bond Fund I Share EURO
境外發行公司野村基金(愛爾蘭系列) 註冊地愛爾蘭
台灣總代理野村投信 計價幣別歐元 
成立日期2017/11/08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23/12/19
基金核准生效日2023/12/19 國人投資比重0.00% (2024/6/30)
基金規模415.00 百萬歐元(2024/8/31) 投資區域歐洲 
基金類型區域型基金  風險報酬等級風險報酬等級說明RR3 
投資標的非投資等級債券  基金評等基金評等說明 
最高經理費(%)0.5  經理人Derek Leung 
最高銷售費(%) 單一報價
最高保管費(%)0.4  配息頻率 
傘型架構 是否為ESG ESG說明
保管機構Brown Brothers Harriman Trustee Services (Ireland) Limited
備註 
淨值日期 淨值 最高淨值(年) 最低淨值(年)
2024/10/31 120.5010 120.7174 106.1951
報酬率日期本月以來(%)本季以來(%)今年以來(%)
2024/10/310.630.637.41
文件下載 財報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 專屬一般 ) / 基金月報
指標指數ICE美國銀行歐系貨幣非投資等級債券限制指數(ICE BofA European Currency High Yield Constrained Index)
投資策略本基金應主要投資於以歐洲貨幣計價且被評為低於投資等級債務及債務相關證券的多元化投資組合,「債務及債務相關有價證券」包括但不限於:(1)可轉換債券、(2)優先證券、(3)零息債券、實物支付或遞延支付證券、(4)變化或浮動利率工具、(5)歐洲美元債券與洋基債券、(6)不良或違約證券、及(7)公司債。此等債務及債務相關證券應由歐洲及非歐洲發行人發行,例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或有限責任合夥。本基金主要投資於上揭標的,並至少將其80%之淨資產投資於評等為BB及CCC之間之債務及債務相關有價證券。購買證券之最低評等為CCC-及D之間。 有關基金投資標的與投資策略之詳細說明,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中譯本「增補說明19」章節
銷售機構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附註:
一、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所有基金風險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為準。
二、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
三、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四、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五、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六、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七、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八、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九、 上列基金未經金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不得於國內募集及銷售。基金資訊僅供既有投資人參考,本基金不接受任何新申購。
十、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