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山初上市前現增案員工認購股款催繳期間為3/11~4/1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7736)虎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購股款催繳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4/03/10 2.公司名稱:虎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前現金增資員工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4年03月10日下午3時30分截止,惟有部份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依法辦理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辦理,自114年03月11日起至114年04月11日下午3時30分止為股款催繳期間。 (2)尚未繳款之員工,須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彰化商業銀行瑞芳分行及全國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仍未繳款者即喪失認購新股之權利。 (3)於催繳期間繳款之員工,俟催繳期間屆滿並經集保公司作業後,依其認購股數撥入認股人登記之集保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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