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取得資產-原內湖德安百貨,計60億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542)興富發-公告本公司取得台北市內湖區康寧段三小段267-1、267-7地號及建物全部(原內湖德安百貨)。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北市內湖區康寧段三小段267-1、267-7地號及建物全部(原內湖德安百貨)。 2.事實發生日:99/7/22~99/7/22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1,252.048坪及地上建物; 購買總價款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整(含營業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元大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宏霖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註一): 1.第一期款:支付簽約金約10%。 2.第二期款:用印款約10%。 3.第三期款:第二期款50日內支付10%。 4.尾款:第二期款60日內且產權過戶支付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本次交易價格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之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將於作業辦法規定二週內取得鑑價報告補行公告。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之時效,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將於作業辦法規定二週內取得鑑價報告補行公告。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不適用。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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