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5215)科嘉-KY-代百傑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公告
1.事實發生日:114/03/13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嘉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持有本公司100%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2,17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維持嘉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調度彈性需求
(1)公司名稱:英屬蓋曼群島商科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100%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52,172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60,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60,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為維持英屬蓋曼群島商科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資金調度彈性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提供百傑名下位於新竹縣湖口鄉仁義路11號土地及廠房核定金額1.2倍最高限額抵押權
(2)價值(仟元):87,00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55,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08,06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融資契約到期後
(2)日期:融資契約到期後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152,175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2,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32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5.81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子公司百傑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英屬蓋曼群島商科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共同向聯邦銀行申請一年期短期擔保放款授信額度,其中百傑最高可動用額度新台幣1億4佰萬元、嘉璟最高可動用額度新台幣6仟萬元、科嘉分公司最高可動用額度新台幣6仟萬元,三家合計最高可動用額度為新台幣1億4佰萬元。擔保方式為提供百傑名下位於新竹縣湖口鄉仁義路11號土地及廠房核定金額1.2倍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聯邦銀行。另徵提百傑為科嘉分公司及嘉璟為連帶保證人,以及本公司出具授權書同意科嘉分公司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