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說明書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條規定,上市公司向證管會申請增資發行新股時,必須提供公開說明書,詳載有關發行資料與公司概況,還應包括上市公司的經營情形、財務報表外,還有會計師的簽證資料。 公開說明書必須揭露的重要資料有產業類別、業務範圍、股本架構、債務情況、轉投資事業、利益前景預測、企業背景、董事個人資料及相關權益等、會計師報告書、及過去年度的審核業績報告書。公開說明書必須遵守「完全公開(Full Disclosure)」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