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政府宣佈3/5~18於雪蘭莪州、吉隆坡、柔佛州及檳城州將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
馬來西亞政府宣佈自2021年3月5日至18日於雪蘭莪州、吉隆坡、柔佛州及檳城州將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准許商業活動和社交活動有條件地恢復運作,惟須遵守標準作業程序
馬來西亞國防部部長依斯邁沙比利(Ismail Sabri)宣布自本(2021)年3月5日至18日於雪蘭莪州、吉隆坡、柔佛州及檳城州實施「有條件行動管制令」(Conditional Movement Control Order,簡稱CMCO),以取代先前實施「行動管制令2.0」(Movement Control Order2.0,簡稱MCO2.0),該期間准許商業活動和社交活動有條件地恢復運作,惟仍須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以防範新冠病毒持續惡化。
依斯邁沙比利部長另宣布,其他州屬,包括吉打州、霹靂州、森美蘭州及吉蘭丹州,亦將自3月5日至18日繼續延長「有條件行動管制令」。此外,馬六甲州、彭亨州、登嘉樓州、玻璃市州、沙巴州及二個聯邦直轄市(布城及納閩)則將轉為「復甦式行動管制令」(Recovery Movement Control Order,簡稱RMCO)。全馬各州(除沙巴州外),均可跨縣,惟仍禁止跨州。
獲准在CMCO及RMCO地區復業的領域包括獲中央銀行及證券監督委員會註冊的銀行和金融機構、保險業、伊斯蘭保險及其他執照的企業與資本市場企業;獲地方政府註冊的當店、借貸企業、廢物管理與排污公司、公共清潔和消毒公司;通訊基建和數位業,包括資通訊企業;電子商貿服務業、電子商務網路中心、數位支付;酒店和旅店;農業、漁業、畜牧業如園丘、養燕業、畜牧加工業、屠宰廠、動物食品廠、寵物店、農場管理、動物疫苗供應(動物的轉運只允許晚間進行);能源與水供的公益事業;專業領域如會計司、律師、稽查司、工程師、繪測師、研發專才和維修保養技術師;保安業與防務;海、陸、空運輸業;港口業、機場卸貨、搬運與貨運服務及商品儲存;貿易運輸業包括航空與物流、飲食品運輸、銷售服務、零售、批發和配銷。
馬國政府議決,室內旅遊業獲准恢復營業,包括動物園、農業園、植物園、博物館、藝術館、主題公園、家庭娛樂中心、圖書館、按摩中心、美甲店等;惟在有條件行動管制令地區只允許50%人數,復甦式行動管制令地區則可根據空間大小開放人數。(資料來源:經濟部國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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