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碁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上限100億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2353)宏碁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宏碁股份有限公司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得採一次或分次發行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 5.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視市場狀況得發行相同及/或不同期限之債券,但以不超過10年期為原則 7.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依市場狀況決定 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負債與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決定處理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決定處理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全權決定處理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無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