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智環境董事會決議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3,689,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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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23)傑智環境-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4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15,810,00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21,080,0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盈餘轉增資:1,581,00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2,108,000股,合計發行新股3,689,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36,89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配發163.59201773股(盈餘配發每仟股70.11086474股及資本公積配發每仟股93.48115299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O條規定,依面額改發現金至元為止,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嗣後如本公司於增資基準日前股本變動(包括但不限於增資或庫藏股減資等因素),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調整之。 (二)本增資案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示變更致有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三)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新股基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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