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台灣高息優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統一台灣高息優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之開放式股票型「統一台灣高息優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計價發行,自112年7月14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新臺幣3億元。
該基金自成立日起3個月後投資於中華民國境內上市、上櫃公司股票(含承銷股票)、興櫃股票、創新板上市公司股票及存託憑證之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其中投資於「高股息」股票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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