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富邦台美雙星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多重資產型投資國內外之「富邦台美雙星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由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臺幣、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自111年6月24日申報生效。該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含)後,投資於國內外股票(含承銷股票、特別股及存託憑證)、債券(包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包括指數股票型基金、槓桿型ETF、反向型ETF及商品ETF)及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REITs)之總金額應達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以上(含),投資於前開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70%(含);投資於我國及美國之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
「富邦台美雙星多重資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2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富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該基金。(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