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禾光董事會決議初上櫃前現增560萬股案,暫定每股100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498)久禾光-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6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5,6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56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暫定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0元溢價發行,實際發行價格須依公開承銷時之新股承銷價而定,惟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委託機構申報之暫定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公開承銷方式擬授權董事長於實際辦理公開銷售前,考量當時市場狀況,並依相關證券法令,與主辦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840,000股 8.公開銷售股數:4,760,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計840,000股供本公司員工認購,其餘85%計4,76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及本公司113年6月14日股東常會之決議通過普通股股票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原股東放棄認股案,全數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 認購不足之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 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並採無實體發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有關本次現金增資案之發行價格、發行股數、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募集金額、預計進度及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項,暨其他一切有關發行計畫之事宜,未來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需要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俟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增資基準日等發行新股之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