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2024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聯邦2024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生效案
聯邦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投資國內外之「聯邦2024年到期新興市場債券證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美元6億元整,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美元及人民幣計價發行一案,自107年7月27日申報生效。本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美元1000萬元。
原則上,本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新興市場國家或地區之公司或機構所保證或發行、註冊或掛牌之債券,不得低於本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
該基金自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屆滿6年即終止。基金於成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即不再接受申購,自成立日起90日後開放申請買回,但於基金到期日前買回者,將收取提前買回費用2%並歸入基金資產。(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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