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為強化ETF及ETN管理,4/29起將其納入通知及公布注意之監視標準
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 交易所採行通知及公布注意新規定之說明
中華民國108年4月29日交易所採行通知及公布注意新規定之說明為保護投資人權益,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增修訂通知及公布注意相關規定,並自108年4月29日起實施,內容說明如下:
一、為強化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ETF)及指數投資證券(ETN)等2種有價證券之管理,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將其納入通知及公布注意之監視標準。
二、因考量上開有價證券涉有申購贖回機制,致未能以各交易日實際流通數量合理計算週轉率及成交量倍數,故不適用週轉率與成交量倍數等相關標準。
三、另對該等有價證券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當日之前一個營業日之溢(折)價百分比超過10%,且與異常標準漲(跌)同向者,方適用公布注意漲跌幅相關標準,以強化異常交易管理之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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