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達趨勢收益傘型基金」募集案申報生效
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富達趨勢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生效案
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募集投資國內外之「富達趨勢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一案,自110年5月19日申報生效。該傘型基金之2檔子基金分別為「富達趨勢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達智慧醫療多重資產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及「富達趨勢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富達未來通訊多重資產收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各等值新臺幣200億元整(新臺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臺幣100億元),分別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擔任保管機構。該2檔子基金應於申報生效日起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各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臺幣3億元。
原則上,該2檔子基金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之總金額各不得低於基金淨資產價值之60%(含);投資於股票(含特別股、認購(售)權證或認股權憑證、存託憑證及參與憑證)、債券(包含其他固定收益證券)、基金受益憑證、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受益證券及經金管會核准得投資項目等任一資產種類之總金額各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70%(含)。
「富達趨勢收益傘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等值新臺幣400億元額度涉及資金之匯出入,富達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募集前取具中央銀行同意函,始得募集。(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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