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興:公司前副總經理涉違反證交法案,遭台北地院判處有罪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414)如興-公告有關本公司前副總經理判決通知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前副總經理徐仲榮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台北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0年度金重訴第29號判決 4.事實發生日:114/02/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前副總經理徐仲榮涉違反證券交易法案判處有罪。 6.處理過程:不適用。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徐先生已未擔任本公司重要職務,對於一審判決尊重但至感遺憾,徐先生將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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