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岱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代號:1598,下稱岱宇公司)114年3月12日資金貸予子公司案,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23款情事,惟岱宇公司延遲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重訊處理程序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岱宇公司嗣後應注意改善並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