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將針對自國外進口之水泥啟動防衛措施調查
菲國貿工部(DTI)今年2月20日公告第25-01號行政命令,將針對自國外進口之普通水泥(Ordinary Portland Cement,東協參考稅號2523.29.90)及混和水泥(Blended Cement,2523.90.00)展開初步防衛措施調查。
依據DTI之調查,已有初步證據顯示自國外進口之水泥對菲國國內產業造成嚴重損害,爰依據防衛措施法案(RA8800),針對自國外進口之上述貨品展開初步防衛措施調查,調查期間為2019年起至2024年,菲國亦將採取臨時防衛措施,以每公噸400元披索或每40公斤16元披索之押金方式。經查,我國列於臨時防衛措施豁免名單,須於進口時提供原產地證明書。
菲國2024年主要自越南(94.40%)、日本(4.17%)及印尼(1.27%)進口旨揭產品,自我國進口僅0.95公噸(<1%);本案詳細資訊請參考DTI網路連結。(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