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擬開放散戶投資私募基金
一、依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本(2025)年3月27日發布的新聞稿指出,由於星國散戶對投資私募基金市場的興趣日益濃厚,該局計劃開放散戶投資此新興資產,未來散戶或將有機會以私募方式投資高成長企業。在新加坡現有的基金監管架構下,散戶投資私募股權、私人信貸及基礎建設的管道有限。
二、私募股權及私人信貸屬於高風險投資,前者將私下募集的資金投資於未上市或私有化公司而取得股權;後者為非銀行貸款人向企業提供貸款。相關另類基金通常投資於高成長企業,例如科技新創公司,所涉及的風險較高。
三、目前,新加坡市場提供私募投資產品的平臺,包括ADDX、Alta、Moonfare及新加坡數位資產交易所(SDAX)。由於涉及高風險及投資週期較長,此類資產僅開放給投資機構及合格投資者。合格投資者須符合的條件,包括:過去一年投資報酬至少30萬星幣(22萬4,000美元),或擁有逾200萬星幣(149萬美元)的個人淨資產,其中來自主要居住地的淨資產最多100萬元星幣(74萬7,000美元)。
四、為使散戶擁有更多投資選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擬為私募投資基金制定一套「長期投資基金」(Long-term Investment Fund,簡稱LIF)架構,使零售投資者透過授權的長期投資基金接觸私募市場之際,亦確保採取適當的保障措施。該局未提議投資者須投入的最少金額,或投資額須占淨資產比重;基金經理人可自行設定最低認購額。
五、為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提出2個基金結構的可能性:(1)散戶直接投資私募市場,確保提高所投資資產的能見度;(2)透過長期基金投資組合(fund-of-funds)方式,投資於其他私募投資基金,使投資者可藉由基金管理人的專業知識,篩選及追蹤由多元化資產組成的私募投資基金。
六、為解決私募市場缺乏流動性的情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建議,未上市的直接基金每年至少1次,可讓散戶依據指定比率贖回部分投資。同時,亦建議為基金經理的專業水準,以及揭露要求制定標準。例如,長期基金投資組合經理人管理的私募投資規模須逾10億星幣(7億5,000萬美元);聘請至少3名新加坡居民為全職代表,每人須具備5年以上的私募投資管理經驗。
七、依據研究機構睿勤(Preqin)日前發布的「另類資產展望報告」指出,全球經濟前景不穩定,使公開市場出現波動現象,投資者轉而投資另類資產,其市場規模可望於2030年突破30兆美元。一般而言,另類投資係指投資於股票、債券及現金以外的資產,例如基礎建設、房地產及私募股權等。隨著市場對私募投資需求增加,近年英國及歐盟亦允許或加強散戶投資私募市場。(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